中共博湖县委员会组织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举报渠道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及县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切实履行组织部门的职能职责,坚决严肃查处涉黑涉恶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将中共博湖县委员会组织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举报电话:0996-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 0996-6624101(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室) 举报邮箱:bhjcb137@126.com 收信地址:中共博湖县委员会组织部(博湖县博湖镇人民西路) 邮政编码:841400 受理内容:主要受理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黑恶势力有关线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不尽责,甚至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有关线索。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中共博湖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