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25个村的“领头雁”全部实现“一肩三挑”

2020-08-20 19:50:13 来源:博湖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博湖零距离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国家和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博湖县稳步推进,25个村的“领头雁”全部实现“一肩三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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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和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博湖县经过一年多的稳步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目前,我县25个村的‘领头雁’全部实现了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长‘一肩三挑’,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8月17日,博湖县农业经济管理局局长朱继业表示。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将村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以股权的形式量化给每一个组织成员,从而形成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独立核算、自主经营、风险共担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博湖县围绕“明确基本程序、组建工作机制、细化清查内容、规范资产负债处置、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六项任务,重点组织开展了集体土地清理、承包合同规范、矛盾问题化解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博湖县共收回集体土地4520亩,纠正不规范合同67份。25个村集体资产总额为14964.2万元,负债1825万元,所有者权益13139.2万元。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为56.93万亩。“完成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村村都有明白账,为顺利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朱继业说。

博湖县严格资产量化,提倡只设成员股,不设集体股,实行“生不增、死不减、入不增、出不减”的静态管理方式,确定成员份额将资产量化形成的股权确权到户,由集体经济组织向成员家庭发放股权证书,让农民成为集体资产的管理者和受益者。

博湖县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注意区分经济富裕村、经济薄弱村和区级贫困村等不同类型,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一村一策,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议事程序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得到广大农民的肯定和拥护。截至目前,全县25个村共认定农村经济成员10072户34090人,并依法推选股东代表851人,选举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已全部登记赋码,依法取得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及时刻制公章、办理银行开户,确定了市场主体地位,为切实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奠定了基础。

博湖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张磊表示:“在制订方案、研究章程、制度制定等工作中,我们将组织决策程序作为前置条件,确保改革方向和路径符合党的政策要求,实现了党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绝对领导。”(郭城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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