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冀财行[2018]57号)、(冀民委办[2018]1号)精神,上级下达我市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8万元。 经商定:泊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委托泊头市洼里王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沙河涯一村村内道路、排水设施等建设项目。我局现将上述资金拨付洼里王镇人民政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019 年 9 月 26-- 2019 年 10 月 5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单位名称:泊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电话:0317-8186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