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市长:穆春江

2020-03-08 00:00:00 来源:泊头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个人简历:

春江,男,汉族,河北东光县人,研究生学历,现任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6.03——2008.11 东光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2008.11——2011.03 东光县秦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1.03——2013.08 东光县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3.08——2014.08 沧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试用一年)

2014.08——2016.04 沧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2016.04——2017.01 沧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东光县委常委(挂职)

2017.01——2020.01 泊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20.01——        泊头市委常委、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改、项目建设、财税、人事社保、医疗保障、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审批、统计、开发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开发区管委会、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国资办)、国家税务总局泊头市税务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行政审批局(政管办)、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城投公司、泊头宾馆。

    协助张荣霞市长分管审计局。联系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老干部局、中储粮泊头直属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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