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进行博野县城东中医药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为推进博野县城镇化进程,提升竞争力,培育经济新增长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打造新的产业集群、加快产业化重组优化,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实施博野县城东中医药产业园区规划,规划面积为3.40平方千米。 二、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河北博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何局长 联系电话:0312--8321126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保定市新澜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623120454 电子邮件:632042718@qq.com 地址:保定市锦绣街658号博瀚商务楼四单元二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的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风险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监测与跟踪评价;公众参与;执行总结。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须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4.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博野县城东中医药产业园区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环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直接拨打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2019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