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政府机关、财税、发展改革、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园区建设、政务环境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税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应急管理局、博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博野分局。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及各金融单位的工作联系。 简历:张长春,男,河北涿州人,1975年4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河北省博野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9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工作,河北省涿州市政府办公室工作,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纪检书记,河北省涿州市人大办公室副主任,河北省涿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河北省涿州市孙家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综合处副处长、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河北省望都县政府副县长,保定市推进京津冀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保定市推进京津冀一体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017年1月至今任河北博野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