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民政局 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工作的 通 告

2020-03-23 08:00:00 来源:博野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20年清明节将至,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虽然持续向好,但境外输入、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管理,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暂停集中祭扫活动

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县殡仪馆、公墓、骨灰堂、陵园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生态骨灰安葬等群体性活动。殡葬服务机构办理骨灰安葬、暂存业务,实行严格人数限制(5人以下),并佩带口罩,接受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

二、倡导文明祭祀风尚

各镇要高度重视清明节祭扫活动,要把倡导文明祭祀作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动员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组织积极开展移风易俗,通过微信、微博、明白纸、标语、条幅、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提前告知在外(境外、县外)亲朋,疫情防控期间应尽力避免回乡祭祀,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绿色、低碳祭祀活动,通过鲜花祭祀、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故人,降低实地祭祀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

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村(居)都要明确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监管,对祭祀人员做好统计;同时,引导群众文明、安全、有序的开展祭祀活动,监督和制止不文明不规范祭祀行为,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切实减少安全隐患。

 

 

                                 博野县民政局

                                2020年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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