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优先行动计划
根据有关要求和保护区实际情况,2020年前保护区优先实施预防机制建设、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管护能力提升、规章制度保障、保护体系构建5大行动。
第一节 预防机制建设
截至2018年7月30日,保护区已全部完成了“绿盾行动”中指出的有关违规违建问题的整改工作,20项问题已消号19项。近期将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其中,拆除违规项目11项,迁出项目1项,补办手续项目2项,核心区、缓冲区退出(停工)项目4项,调整土地分类项目1项。剩余1项正在进行资产评估,计划近期内拆除。2018年底前,结合区“清水润城”等行动,启动保护区废物废水排查工作,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肃查处生活生产污水排放、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力争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2020年前制定污染及违建预防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规范保护区内种植养殖等行为,杜绝新的违法违规项目的产生。
第二节 遗留问题整改
一、继续推进五年退养计划
2018—2020年,按照区政府《河北省级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养殖退出实施方案》,继续推进核心区、缓冲区五年退养计划。退出的养殖区域,实行生态养殖。
二、研究社区共管模式
2018年,确定保护区内各有关单位的发展边界,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研究社区共管模式,提出相关管理要求,探索特许经营的方式方法。2020年前制定出台社区共管制度,签订共管协议,明确管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