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关于对非法捕捞实行举报有奖的通告

2020-08-19 08:00:00 来源:中国·柴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关于对非法捕捞

实行举报有奖的通告


为有效保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西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社会保障厅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9】75号)文件要求,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决定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实行举报有奖。现通告如下:
在长江柴桑区水域(特别是城子镇段、江新洲段水域)发现下列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举报后经查证属实的,视不同情形给予举报人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奖励。提供线索破获重大刑事案件的,最高可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举报人可自选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或现金等方式收取奖励款。
一、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包括电鱼、炸鱼、毒鱼和使用拖网等方式进行捕鱼;
二、非法捕捞(捉)、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经营利用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如长江江豚、中华鲟、胭脂鱼等;
三、其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西省渔业条例》的非法捕捞行为。
电话举报:110、0792-6843127
来信举报: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水上分局,邮编:332100;
网络举报:微信关注“平安柴桑”微信公众号 “我要举报”栏目;
举报人提供线索须客观真实,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  

   2020年8月18日    


本期编辑:许   鹏

审      核:陈世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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