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2018-05-21 10:41:00 来源:常山县组工网 作者: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中共常山县委组织部

关于做好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县属企事业单位党委:

深入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县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党员,现就做好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把入口,科学规划队伍结构

1、严格党员发展规划。2018年全县规划发展党员300名。从来源结构分,要求农村新发展的党员占50%左右(有“双带”能力的要占农村新发展党员总数的60%以上)、两新组织新发展的党员占20%左右;从性别结构分,新发展的女党员不低于35%;从素质结构分,大专以上学历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45%以上;从年龄结构分,35周岁以下的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70%以上。

2、注重关键环节把握。在确定发展对象后吸收预备党员前,党支部和基层党委要重点做好政治审查、预审初审和审批等工作。在政治审查环节,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政审要规范填写《常山县党员发展对象综合政审表》,以函调形式到户籍所在地了解发展对象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情况,最后由党支部形成综合政审报告。政审后党支部要及时填写《拟接收预备党员预审审批表》,同时将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公示材料、政治审查等材料交由上级党(工)委预审,预审合格后再下发《入党志愿书》。两新组织党组织发展党员继续实行“双重政审、两地公示”制度,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均需在企业和居住地(户籍地)两地公示。

3、完善线上线下联动审批。用好“常山县发展党员信息系统”,继续实行网络与纸质相结合的“双线”同步审批。各乡镇(街道)、部门党(工)委要明确专人负责,从接收入党申请书开始,按照发展党员时间步骤及时将相关材料信息录入网络终端并进行初审。县委组织部对党员发展时间节点、规定程序和材料要求进行审核,确保程序到位,发展党员不走“跳棋”,不“脱档”。未在网上录入的,将予以通报。

二、严控全程,强化党员队伍管理

1、严格发展程序。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各项程序。凡递交申请书未满一年、非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积极分子知识能力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列入发展规划。存在未经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入党、突击入党等情形经查实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违反2015版《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第254条中规定的9种情形的一律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要严格遵循“三推一定”的办法、程序和操作要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等四个环节上要进行全面公示,其中发展对象为会后公示,其他三个环节均为会前公示。

2、加强党员培养。通过入党积极分子考试、发展对象集中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定期考察谈话等常规程序压实入党对象培养过程。全面推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实事积分制度,主动参与党员志愿服务,在推进“拆治归”、“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中心工作中锻炼和考察培养对象的品质和表现,真正将优秀分子吸收进党员队伍。

3、完善党员信息。乡镇(街道)、部门党(工)委要切实推行党员档案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入党政治审查材料、入党转正申请书和入党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含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6项发展党员必备材料以及党员教育、奖惩等其他材料必须归档。同时,要做好《入党志愿书》缺失的补办工作,坚持入党志愿书“一号一人、人号相符”。严格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坚持“六必问一必查”,用好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组〔2016〕5号)文件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违反党员管理“十条红线”的党员,要按程序及时启动处置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发展党员工作具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连续三年及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各级党(工)委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重点突破,并及时约谈党支部书记,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置。对符合入党条件的优秀年轻村委会主任,要及时吸收进党员队伍中来。

2、严格执行。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综合考察发展对象在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严禁以“分数标准”代替政治标准。要严格执行党员发展规程,确保程序完整、手续完备、档案规范。各乡镇(街道)、部门党(工)委于4月27日前将《2018年发展党员规划表(汇总)》(附件2)和《2018年发展党员规划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组织部徐皇峰处。

3、加强监督。各乡镇(街道)、部门党(工)委要按照下达的年度发展指标和本单位上报的发展对象名单发展党员,确保指标落实到位。同时建立支部书记、支部组织委员党员发展业务轮训和抽查的长效机制,及时报送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县委组织部定期将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负责任、程序不规范引发信访被查实的,将追究相关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

 

附件:

1、2018年全县发展党员计划建议一览表

2、2018年发展党员规划表(汇总)

3、2018年发展党员规划统计表

4、2018年xx支部发展党员规划表

5、常山县党员发展对象综合政审表

6、拟接收预备党员预审审批表

7、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2018年4月11日

中共常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印发

关于做好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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