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广源畜牧有限公司PS项目(三期)建设项目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

2020-01-20 17:13:23 来源:长顺县人民政府 作者:长顺县环保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长顺县广源畜牧有限公司PS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顺县广源畜牧有限公司PS项目(三期)

建设单位:长顺县广源畜牧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贵州省黔南州长顺县广顺镇龙潭营田广山

项目性质:新建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0567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709亩(约合47.29万m2),总建筑面积约30755m2,建设有猪舍、生活区及其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常年存栏约5500头种猪,年出栏商品仔猪15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长顺县广源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电话:13368679149

邮箱:61741790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编制单位:贵州柏年瑞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13639134324
邮箱:7274779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将公众意见表发至我公司邮箱或者邮寄至我单位。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AtmIa-PJzVri1wTAAn7eQ

提取码: 7sig

七、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黔南州长顺县广顺镇长顺县广源畜牧有限公司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为在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长顺县广源畜牧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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