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14号)要求,长顺县水务局现组织完成了我县辖区内长顺河、威远河、长安河、翁吟河、麻线河五条县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划定工作,划定成果满足要求,现予以公示。 附件: 长顺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
根据《中华人民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14号)要求,长顺县水务局现组织完成了我县辖区内长顺河、威远河、长安河、翁吟河、麻线河五条县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划定工作,划定成果满足要求,现予以公示。 附件: 长顺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