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商标广告“双随机、一公开” 定向抽查公示公告

2019-09-25 08:00:00 来源:承德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商标广告“双随机、一公开” 定向抽查公示公告

按照《2019年承德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安排部署,我局决定从2019年10月8日至11月15日,对商标广告组织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比例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商标印刷企业经营户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

二、抽查人员

各分局、知识产权发展保护和广告监管股负责组织开展此次“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工作。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在抽查主体名单中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并在各分局、知识产权发展保护和广告监管股执法人员中各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开展此次抽查活动。

三、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第一版)》规定的检查方式、法律依据和《广告法》、《商标法》及《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定的检查内容,对抽查对象的经营主体、经营状态、承接登记、审核登记、档案管理制度等实施全覆盖定向检查。(参照商标广告监督检查要点表)

四、抽查结果公示

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依据《广告法》、《商标法》及《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报送县局信用监管股予以列入。个体工商户有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情形的,由检查人员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

2.抽查中发现的涉及登记事项、商标广告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3.检查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涉嫌违法线索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商标广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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