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年报公告各市场主体: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坚决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我县已全面实行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网上报、零见面”,各市场主体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可通过电脑或手机以网上年报的方式进行年报信息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凡2019年12月31日(含)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当依法报送公示2019年度报告。 二、年报时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年报方式 电脑报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网址:http://he.gsxt.gov.cn)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手机报送:微信关注“河北市场监管”公众号→网上大厅→年报入口,进入登录页面进行填报。 四、注意事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不按规定时间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经营活动、市场准入、招投标、投融资等均会受到惩戒限制。 五、咨询电话 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操作流程及密码重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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