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2021年1月拟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认定公示表澄迈县2021年1月拟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认定公示表

2021-01-06 08:00:00 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公示日期从2021年1月6日-1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向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岗反映,电话:67611369;

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如有预警信息的,经处置后,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以纳入。


附件:澄迈县2021年1月拟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认定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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