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军 连伟不动产产权证书补发声明 我中心已受理刘军、连伟位于赤城县赤城镇政府西街11号楼2单元401室,证号:2010SP60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发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上述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如有查封或权属纠纷等异议的,请速与我中心联系,经公告15日内无异议后予以补发。(联系电话:0313—2701599) 特此公告 赤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25日 |
关于刘军 连伟不动产产权证书补发声明 我中心已受理刘军、连伟位于赤城县赤城镇政府西街11号楼2单元401室,证号:2010SP602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补发申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上述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如有查封或权属纠纷等异议的,请速与我中心联系,经公告15日内无异议后予以补发。(联系电话:0313—2701599) 特此公告 赤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