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商业网点逐步恢复营业以及实行复业报备的通告

2020-03-03 02:22:50 来源:崇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欢迎您!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突出落实各商业网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时期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供应,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经崇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我县商业网点逐步恢复营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营业时间

2020年2月12日起

二、恢复营业行业范围

(一)崇义县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1号令规定的相关行业,如:涉及粮、油、方便食品、糖、盐、蔬莱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的各商业网点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等; 

(二其他行业:已经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服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南》做好充分准备,符合逐步恢复营业备案条件的商业网点。

(三)餐饮行业(含早点、宵夜、烧烤、火锅、茶座、酒吧、奶茶店等)暂缓营业,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三、实行恢复营业报备制度

商业网点在恢复营业前须至少提前3个自然日申请报备,县城城区的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横水分局提交《商业网点恢复营业备案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批准;其他乡镇的商业网点向当地政府提交《商业网点恢复营业备案表》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经当地政府和市监分局验收批准,方可恢复营业。

四、恢复营业的要求

(一)各商业网点应在开业前,准备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防护口罩、消毒水/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二)各商业网点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为本经营单位(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采集了解上岗员工假期动态(员工去过哪里、是否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并登记汇总。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在隔离期内不能返程返岗。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用工的经营主体,原则上尽量使用崇义本地员工。

(三)员工每天进入经营场所前,应检测体温,时刻佩戴口罩,并进行洗手消毒。减少或者避免聚集性会议,尽量通过非接触方式进行沟通。每日采集员工疫情控制期间的动态信息并登记汇总,若发现员工体温超过37.3℃并伴有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应立即报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四)加强营业场所、工具、电梯、门把手、空调等接触物体的消毒和清洁卫生,在显著位置处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材料,提示顾客应佩戴口罩、配备测温仪,对所有进入营业场所的消费者测量体温,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发现体温超过37.3℃并伴有呼吸不畅等疑似症状人员登记后,立即报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五)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经市监部门允许,严禁开展大规模促销、聚餐、集会、展览展示等聚众活动。

(六)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经营网点应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货源,保障群众日常消费需求,特别是清洁消毒、口罩等用品,尽量保障供应,杜绝随意涨价。所有的商品应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宰杀活禽,不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或死因(来源)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在商品原料运输、储存过程中,应严格防控,杜绝污染。提倡刷卡支付、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七)加强垃圾分类管理,不随意倾倒、丢弃各类废弃物,使用带盖垃圾桶,做好消杀工作。

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值班电话:0797-381369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商业网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797-3819079。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崇义县商业网点恢复营业备案表

2.恢复营业的商业网点疫情防控承诺书

                  3.疫情环境消毒及公共场所个人防护指南

 

                                崇义县疫情防控商业网点专项工作小组

           2020年2月11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