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府字〔2017〕67号
崇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孝青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驻县各单位:
因下列同志到龄退休,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王孝青同志的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兰祖文同志的崇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朱方平同志的崇义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