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府字〔2017〕44号
崇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章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章伟同志任崇义县中小企业管理局局长;
何祥勇、谢功臣同志任崇义县中小企业管理局副局长;
赖敏明同志任崇义县景区管理局局长;
刘艳同志任崇义县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邹能璋、麦才镜同志任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何子萌同志任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雷芳同志任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
刘志恒同志任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横水分局局长;
谢观勇同志任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扬眉分局局长;
郭名华同志任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过埠分局局长;
胡家福同志任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文英分局局长;
刘崇彬同志任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铅厂分局局长;
刘彩萍同志任崇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甘东升同志任崇义县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郭祝云同志任崇义县粮食收储公司经理。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