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财政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
等三项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省减税降费工作小组综合推进组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评估报告制度》和《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宣传服务制度》。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建立信息公开平台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减税降费信息平台。各部门要及时在平台上发布各项税费政策文件、规章制度,各类税费的征收依据、项目名称、具体收费标准、减免对象的范围和标准、税费征收业务流程等内容,并负责各自信息更新。
二、设立举报电话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丛台区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丛台政办[2019]19号)中的分工,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社局和区市场监管局等5个承担具体任务的单位,除分别在各自的网站上公开举报电话外,还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
各成员单位举报电话:
区财政局: 3136617
区税务局: 8590279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111120
区发改局: 3136270
区人社局: 3114343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冀财税[2019]30号)
丛台区财政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