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逐步启动丛台区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

2020-02-10 08:00:00 来源:丛台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企业复工复业工作,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根据省市关于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之规定,按照“从严把关、有序复工、循序渐进”的原则,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辖区企业于2020年2月10日起,逐步复工复业。

辖区企业应将复工复业申请、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业方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报丛台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审批。依照审批流程,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下达《复工复业通知书》。
辖区企业复工复业的标准及有关要求请咨询区行政审批局。
特此通告。
 
受理地址:滏河北大街555号国际会展中心北厅
咨询电话:3113811
审批流程:详见附件
 
丛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附件 

  丛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复工复业业务流程图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复工复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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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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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卫健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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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应急管理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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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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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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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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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通知企业复工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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