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利剑执法 ——大城县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2020-02-08 00:00:00 来源:大城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是新型冠状肺炎防控的关键期,同时也是露天焚烧管控工作的重点时段。面对严峻“双态势”,大城县政府加强部署,重拳出击、利剑执法,认真调度,周密安排,组织县公安局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全县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重拳2号”攻坚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已对3人露天焚烧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训诫,对1人露天焚烧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行政拘留。2020年2月5日上午,孟某波(男,大城县大尚屯镇人)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在康各庄村东点燃杂草燎荒,后被赶到的人员扑灭。2月6日,大城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孟某波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020年2月6日上午,高某旺(男,文安县孙氏镇人)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在孙良村点燃自家院子里的杂物焚烧。当日,大城县公安局对高某旺行为进行了训诫处罚。
       2020年2月6日下午,李某光(男,大城县臧屯镇人)在高李庄村通往贾村的公路旁,将耕地里树叶、杂草点燃当日,大城县公安局对李某光行为进行了训诫处罚。
       2020年2月6日下午,徐某恒(男,大城县大尚屯镇人)在邵庄村大堤上使用明火将耕地里杂草点燃。当日,大城县公安局对徐某恒行为进行了训诫处罚。
       秸秆禁烧直接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当前我县秸秆禁烧工作在全市处于落后局面,下一步,大城县将继续针对露天焚烧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屡禁不听、私自焚烧秸秆者,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对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巡查管控,有效降低秸秆禁烧数量,持续改善大气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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