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大同废府留县。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置雁门道,治大同。 中华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后,属山西省。 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9月13日,日军入侵大同,10月15日成立“晋北自治政府”,属伪蒙疆联合委员会。 中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为“晋北政厅”,属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 中华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改为“大同省公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以同蒲铁路和平绥铁路分为东西大同县,大同城隶属无定向。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投降后,大同城为国民党政府第二战区司令部大同领导组管理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大同城为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管理。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1日,大同解放后,改县为市,属察哈尔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1952年10月,撤销察哈尔省建制,大同市隶属山西省管辖。 1979年12月,恢复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国务院同意大同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根据批复,同意撤销大同市城区,同意设立大同市平城区,以原城区的南关街道、北关街道、东街街道、西街街道、南街街道、北街街道、新建南路街道、新建北路街道、大庆路街道、新华街街道、向阳里街道、振华南街街道,原南郊区的水泊寺乡、新旺乡、马军营乡的行政区域为平城区的行政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