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转办问题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崇义县铅厂镇义安村水口组村民屋后的山上有一个大余鸿达矿业有限公司,长期排放乳白色的污水,流经村民房前的水沟再流入当地河里,污染饮用水水源,导致村民无法养殖鸡鸭鱼,也无法饮用当地的水,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未果,望有关部门查处。 二、整改情况:1.已按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制定整改方案;2.已按要求完善环保处理设施以及建设防护墙;3.生产废砂已严格按要求堆放、废水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三、验收情况:已按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已整改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 9月30日至2019年10月7日,共7日。 受理部门:赣州市大余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7-8722113 联系地址:大余县南安镇梅国北路 2019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