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保险业务移交至社保局经办的通告

2019-10-31 16:33:28 来源:大余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参保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13号)和2019年8月26日赣州市《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移交协调会会议纪要》精神,原由医保局经办的工伤保险业务从2019年10月1日起全面移交至社保局经办。
  2019年10月31日前已申报未支付的各类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月1日后统一由县社保局支付发放。
  业务经办地点: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局窗口;联系电话:0797-8712565。


                                           大余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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