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13号)和2019年8月26日赣州市《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移交协调会会议纪要》精神,原由医保局经办的工伤保险业务从2019年10月1日起全面移交至社保局经办。
2019年10月31日前已申报未支付的各类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1月1日后统一由县社保局支付发放。
业务经办地点: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局窗口;联系电话:0797-8712565。
大余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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