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2020年公开选聘部分中小学校长的通告

2020-08-02 12:58:34 来源:大余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职务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校长队伍,经研究决定,对部分中小学校长岗位实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岗位
  1.乡镇初中校长岗位1名。
  2.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岗位1名。
  三、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为人师表。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严于律己,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深受师生拥护。
  (4)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
  2.资历条件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小学校长岗位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校长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有2年及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验。
  (5)全县教育系统现任的股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或任职满2年且现在任的副股级党员干部(以县教科体局任免文件为准)。
  注:以上涉及年龄(年限)的计算以选聘当年8月31日为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选聘资格: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或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定为“不确定等次”的。
  (4)存在我县师德负面清单所列13条情形之一的。
  (5)不具备履职条件的其它情形。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通告。在大余电视台、大余县政府网、“大余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4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科体局人事股。
  3.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大余县公开选聘校(园)长岗位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7)农村工作年限证明(所在学校盖章,校长签字;涉及多个学校任教的,有多少个学校任教经历则开具相应数量的证明);
  (8)干部任免文件复印件;
  (9)近5年所获主要荣誉原件及复印件;
  (10)一寸免冠近照2张。
  以上材料(报名表、证明及复印件)均用A4纸张打印(复印),按序整理。
  (三)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者,取消其选聘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某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不足1︰3,则取消该选聘岗位。该岗位由县教科体局通过调任或择优遴选的方式产生。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4:6的权重计入总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8月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及方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学校治理能力等(其中:学校管理内容约占60%,教育政策法规内容约占30%,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约占10%)。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8月8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及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应聘动机、理论水平、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形象气质等方面的表现。面试采取竞聘演讲、现场答辩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五)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进行公示。
  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考察。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过程中要切实扩大民主,保证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民主测评应有不少于60%的教职工参加。
  (六)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考察情况,按照选聘职数1:1的比例,由县教科体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任职公示。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天。
  (八)聘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及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五、相关事项及要求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人事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长为成员的县公开选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聘日常工作。
   2.邀请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和县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和监督选聘工作。选聘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严守人事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隐瞒、歪曲事实,不得打击报复,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活动,否则追究相应责任。凡按规定具有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3.应聘者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贿选,不得对选聘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采取任何可能影响公正的行为,不得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其他应聘者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实行校长任期制。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可重新进行聘任。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届。两届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校长可轮岗到其它学校任职或参加其它学校的岗位竞聘。
  公开选聘的校长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能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可回原单位工作,也可按试用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5.选聘的校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校长进行任期审计,签订校长任期目标责任书,分学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留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竞聘校长岗位:
  (1)连续两年未完成教育教学目标任务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教育教学综合考评不合格的;
  (3)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本校教职工工作期间出现3起以上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
  (4)本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本人申请辞去职务经批准的。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聘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0年7月31日



附件:大余县公开选聘校(园)长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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