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29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0〕903号)以及市发改委《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九发改价费字[2020]535号),确保我县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按时完成,现将有关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是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的重要举措,规范各类收费行为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此次清理规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和自身职责,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 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本行业协会商会对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梳理,包括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依据、收费主体、收费对象、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收费事项进行认真分析。 (一)打破服务垄断。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摸清行业协会商收费情况,清理行业内协会商会开展的垄断性和强制性的服务项目,通过放开准入条件、引入多元化服务主体等方式实现服务价格市场化。对暂时无法破除垄断的,按合理合法、补偿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投票表决通过。 (二)取消违法违规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应要求行业内协会商会收取会费的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对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不得以有偿服务的形式另行收费,不得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收取的入会费、赞助费、会议费、培训费、考试费、评比表彰费等收费,并退还违法违规所得。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高质量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一)及时报送情况。各有关部门在全面摸清行业协会收费情况下,将打破服务垄断、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合计减负金额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20年11月10日前报送我委价格综合股。 (二)集中公示收费。各有关部门要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指导制定完善行业内协会商会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并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于2020年11月15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对清理规范后的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增加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电话:0792-4332213 邮箱:wjj433253@163.com 附件:德安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表
2020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