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通告(第1号)

2020-03-18 20:29:00 来源:德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德委办〔2020〕11号)文件要求,切实解决房屋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集中资源、力量、时间,对各类房屋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分类整治房屋安全隐患。

二、房屋业主及承租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准备好基建审批手续、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手续等资料,自觉配合排查整治,不符合房屋结构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经营性场所等,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出租)并整改,同时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报告。

三、全县各类房屋承建单位、施工队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无规划许可、无施工许可,或不按审批手续规范施工的各类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已经承接在建的此类工程,应暂停,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全县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机构及个人应当积极主动配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故意瞒报、谎报房屋情况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干扰排查整治行动的,将依法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建设房屋和违规经营房屋、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的房屋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经核查属实的,将对第一举报人予以300-1000元奖励。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邮箱:dhzhxtz@dehua.gov.cn

举报电话:0595—23668006

人工接听时间:每日正常上班时间(含周六、日)

德化县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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