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工商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4-23 08:00:00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作者: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鼎城区工商联属于行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独立核算,由区财政统一支付。

(二)本单位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在职人员7人(其中提前退休人员1名),退休2人。

二、部门职能职责

区工商联是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群众团体和民间商会。主要职责为:参与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参政议政;负责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会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促进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开展会员专业培训,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和科技、管理、法律、会计、审计、融资、咨询等服务。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会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会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非公党建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9.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9.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9.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9.6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67万元(经费拨款99.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5.1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07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35万元,为一人退休;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含交通补贴5.57万元)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72万元,为减少一名在职人员交通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万元(含遗属生活补贴1.27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工商联工作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会员,促进全区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等方面;非公党建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的集中组建、理想信念教育、党员培训等方面;工商联党派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的考察调研、参政议政、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考察推荐工作。考察调研、教育培训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会员的外出经贸考察,专业培训等方面。政银企联谊活动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政企恳谈、银企联谊活动等方面;非公企业党员活动支出2.43万元,主要用于小微企业党员教育培训、参观考察等支出。所有项目经费均在2018年度的预算基数上减少10%,增加部分为工商联工作经费预算调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本单位无基金预算拨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3.88万元,比上年增加0.55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异地商会联谊活动支出,公务用车由区公务用车平台统一管理(2019年单位个人交通补贴支出5.5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2万元,主要采购办公设备、台式计算机等。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租用西站社区办公用房四间,面积100平方米、主要办公设备办公桌椅7套,台式电脑7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2台,空调4台,文件柜6个。

4、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9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17万元、项目支出24.5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公开表格

具体公开内容及数据详见公开表格。

部门预算编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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