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媒体账号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9-05-30 08:00:00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加强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即日起在鼎城区开展新媒体账号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备案时间

2019年5月30日至6月10日

二、备案对象

全区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备案所需材料

根据相关要求材料填写《鼎城区集约化平台新媒体号备案表》。

四、要求

1.在2019年6月10日之前,将填写完毕的备案表电子档发至鼎城区人民政府网邮箱:dcgov@163.com

2.集中登记时间结束后,各单位参照《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规定(试行)》(附后)做好整改准备工作。

3.各单位开设的新媒体账号,由本单位管理员参照《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具体管理运行,各单位负责人对内容把关。

点击下载:鼎城区集约化平台新媒体号备案表

鼎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规定(试行)

(一)严格开设准入。本规定所指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开设,由本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区县市应报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原则上一个单位只建设一类新媒体。下属企事业单位新媒体账号要整合至上级主管部门新媒体账号中,并依规主动进行注销,个别确需保留的,重新申报,并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

(二)明确运维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政务新媒体由主办单位自行运维,由本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分级监管,统一纳入市政府网站新媒体矩阵技术监管平台。

(三)规范内容发布。政务新媒体是政府网站的有益补充,发布内容可根据部门实际,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四个基本功能组织。要贴近民生民情,注重办事服务,善用网言网语,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保证每周至少更新1次。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四)加强安全管理。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应专人管理,登录账号时要使用专用电脑或专门的移动终端设备,不得在网吧等公共场所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设备上登录,不得使用自动登录模式,不使用账号时必须及时退出登录,避免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防止出现失泄密问题。

(五)完善考核问责。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定期通报。失职失责的,按规定处理问责。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