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严厉打击本辖区涉及金融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及充当“保护伞”问题,依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鼎城区金融办现向社会各界征集以下涉及金融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它方式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 (二)非法高利放贷的,包括但不限于:面向在校学生的 “校园贷”,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收取高额利息(费用)的变相放贷,利用“无抵押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名义实施的“套路贷”; (三)非法高利转贷,或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的; (四)非法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 (五)采取虚假诉讼、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跟踪骚扰、侮辱恐吓、欺诈威胁等黑恶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的; (六)制造谣言,制造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的; (七)有组织地进行保险、信贷诈骗或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银行贷款、保险费的; (八)有组织地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逃税、恐怖融资的; (九)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或其它公职人员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参与非法集资、借(冒)名贷款、违规发放贷款;或者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贷款、保险、证券等业务的; (十)地方金融领域的其他涉黑涉恶行为; 自告知之日起,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鼎城区涉及金融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及其“保护伞”线索。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我办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地址:鼎城区临沅路278号(鼎城区金融办) 举报电话:0736-7399369(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下午5:30) 举报邮箱:719541447@qq.com 鼎城区金融办 2019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