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鼎城区1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公示

2019-10-10 08:00:00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 作者:作者: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19]78号)要求,为保障我区的饮水安全,我区拟对韩公渡镇丁伟自来水厂、鼎城区石公桥镇伟泓自来水厂高水河饮用水水源地等1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我区现对该15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进行公示。

表1 鼎城区15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情况

同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在保护区内需遵守以下规定:

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

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

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道通过本区;

禁止建设油库;

禁止建立墓地;

禁止承压水和潜水的混合开采,作好潜水的止水措施。

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者应事先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并设置防渗、防溢、防漏设施。

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

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

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和网箱养殖活动;

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砂石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6日。

联系人:朱永先

联系电话:0736-7373670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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