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妇幼保健科 。 联系电话(传真):0791- 87838904 。 1.设置单位(人):南昌市菲腾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口腔门诊部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南昌菲腾口腔门诊部 4 .拟设医疗机构选址:南昌市佘山路98号恒立世纪经典小区2号楼107商铺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不设床位(设牙科治疗椅 3 台)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 口腔麻醉 专业、 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东湖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20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