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高车辆正常通行效率,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5处电子警察设备,对闯红灯、违反标志标线禁令、逆向行驶、不系安全带、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定于2021年2月10日起正式启用。 一、在恒安路与龙山路安装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二、在雄岚大道与环城西路安装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三、在南英大道与王震大道安装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四、在东临公路陈桥路口安装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五、在杭州路与温州路安装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抓拍电子警察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特此公告 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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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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