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动态、开放、与时俱进

2011-10-28 08:00:00 来源:都江堰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动态、开放、与时俱进

发布时间:2011-10-28

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

10月27日 ,国务院新闻办27日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全面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内涵,展示了新中国立法成就。

白皮书全文约2万字,分为前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结束语等部分。

白皮书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发展进步的制度保障。

白皮书介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经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到2010年底,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意志,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白皮书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将伴随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国家建设的实践而不断发展完善。白皮书强调,社会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社会实践永无止境,法律体系也要与时俱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同样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不断向前推进。

白皮书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出了更为突出、更加紧迫的要求。中国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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