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高素质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2013-12-16 08:00:00 来源:都江堰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金堂县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高素质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12-16

明确引才范围,制定引才计划。引才范围包括:高素质人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生;省特级教师,卫生、农业、文化、工程、规划等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和体制外高薪招聘的高级专业人才;以及全县紧缺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各单位年初向县委编办报送年度引才计划,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初审后报县编委(县人事领导小组)会审定。县委组织部根据审定结果,联合县目督办向各单位下达引才专项工作目标。

细化引进条件,完善引进程序。按照“好中选优、高于当地、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单位事先提出专业特长、职称等级等高素质人才引进相关明细条件,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并在相关媒体上联合发布引才公告。抽选党政、教育卫生、规划建设等方面的专家和领导,进入面试评委库。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县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对其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初步人选。

逗硬监督考核,强化管理服务。规定3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胜任的,报经县编委(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引进的高素质人才每半年向本单位职工、服务对象述职,并开展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低于80%的,暂停其享受的政策待遇。连续两次低于80%的,取消其享受的政策待遇。同时,妥善做好引进人才人事关系转接、户籍、子女入学(入托)等事宜,明确高素质人才家属可优先纳入“团圆工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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