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我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首次实现全域直选

2013-12-16 08:00:00 来源:都江堰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成都:我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首次实现全域直选

发布时间:2013-12-16

目前,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按计划,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到今年底前基本结束,自治组织换届至2014年3月底前基本结束。据悉,本次换届选举,也是我市村(居)民委员会首次实现全域直选,选民通过“一人一票”的方式,行使民主权利,选出自己心目中满意的“当家人”。

“以前的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多是先选出居民代表,由这部分代表行使民主权利选举居委会成员。”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那一届换届选举,我市锦江区、温江区在全区范围实现了自治组织全域直选,今年扩大到整个成都市。

按照基层民主推进的要求,今年我市在部署村(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换届工作时,对我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相关实施办法以及成都市直选规程等相关规定,全部实行直接选举。“选民自愿登记,一人一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由有选举权的居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选举期间,社区成立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并接受上级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负责选举的组织工作。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民登记开始前5日,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的时间和地点,居民在指定时间内登记并参加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原则上在其户籍地进行选民登记,也可在经常居住地的社区进行选民登记,但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社区进行选民登记,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

“目前,全市村(社区)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已经全部拉开帷幕。”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部分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其余的村(社区)换届选举也已准备就绪,包括制定培训方案、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制定选举办法等。

据悉,成华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定在下月举行,其余4个主城区及高新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在明年1月份举行。“全市村(社区)自治组织换届将在明年3月底前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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