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法庭两道“过滤网”速解纠纷

2019-12-24 08:00:00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作者: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记者 柳家欢 通讯员 陈群力

  奉化新闻网讯  江口街道辖区内企业众多,追索劳动报酬、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类案件较多。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江口法庭坚持“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理念,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减少诉讼纠纷案件,打造基层法庭诉讼纠纷“过滤网”。

  2018年1月14日,黄某某受某物流公司指派随车装货,在下车时却不慎摔倒。次日,其家属送其就医。4月1日,黄某某家属提起诉讼,请求确定黄某某与该公司劳动关系;9月21日,经区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确认为工伤;今年3月19日,该公司以黄某某自身患有疾病为由,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并向区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黄某某于11月7日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黄某某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30余万元,但仅收到公司9万元医疗费用。黄某某死亡后,其家属“大闹”该公司。

  江口街道及辖区相关部门立即介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协商。法庭工作人员还专门赶往死者黄某某的老家四川,就其继承人(家属)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于11月12日达成由该公司赔偿黄某某家属相关损失的人民调解协议。为避免留下“后遗症”,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法庭经核实确认于11月28日出具民事裁定书,该公司于当月底将剩余赔偿金全部支付完毕。至此,历时近两年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死亡)纠纷,经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得到解决。

  “由法庭对经由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劳动保障站等部门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效力进行确认,这种‘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一方面对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劳动保障站等部门的调解工作给予有力支持,保障了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另一方面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庭长王佩岚说,目前已初步形成由法庭主导、部门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黄某某的案例并不是个例。今年,江口法庭通过这种方式,累计对103份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确认,其中,67位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共70万元,36起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原因受伤的人员获得赔偿共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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