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今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2019-05-30 08:00:00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作者: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奉教工〔2019〕9号

各镇(街道)教办、局属各学校(单位)、有关幼儿园:

为促进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满足广大教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对今年我系统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进一步作出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疗休养组织方式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甬总工〔2018〕46号)文件规定,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必须由各基层工会集体组织,统一安排、合理有序开展,不得影响工作。

二、疗休养经费

1.鉴于2018年疗休养暂停的实际情况,2018年未使用完的疗休养额度(每人2000元)可以累加到2019年,今年个人疗休养最高额度为4000元。

2.疗休养最高额度在今年内使用有效,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超出额度部分需由个人承担,未使用足部分,不能用于其他福利开支。本次疗休养工作必须在今年内全部组织完成。因私因病不能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不再享受今年的疗休养经费,因工作需要不能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的处理意见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3.疗休养经费在本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2019年福利费提取额度调整到人均7000元,各单位要调整好公用经费支出结构,保证教育重点支出,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疗休养工作顺利开展。

三、疗休养时间

疗休养组织时间必须在暑假期间合理安排(没有寒暑假的单位可自行选择其他时间)。疗休养活动时间,省内不超过5天,省外的不超过7天。

四、疗休养地点

顺应广大教职工对疗休养目的地多样化需求的实际,可选择省内或省外,省外仅限于宁波市对口支援帮扶的贵州省黔西南州、吉林省延边州、重庆市万州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5个地区。省内原则上赴丽水缙云县,省外原则上赴吉林省延边州。各单位组织疗休养必须要到访上述宁波市对口支援帮扶的地方,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五、疗休养报批备案工作

各基层工会组织应制订本次疗休养活动的方案(应包含拟出发时间、地点、人数、旅游公司等内容),疗休养方案需报教育工会审批同意后,才能与旅游公司签订合同,并须在发团7天前,把《宁波市职工赴对口帮扶地区疗休养数据统计表》及简单行程安排信息报教育工会。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及时收集信息,上报资料,把职工疗休养工作做实做好。

联系人:周彩琴,联系电话:88598680。

附件:奉化区职工赴对口帮扶地区疗休养数据统计表.xls

中国教育工会宁波市奉化区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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