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街道关于做好“利奇马”台风灾后救灾物资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11-04 08:00:00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作者: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奉锦办〔2019〕104号

各村、社区避灾点:

为切实做好今年第9号超强合风“利奇马”灾后恢复工作,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应对新灾害,根据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局决策部署和区委书记高浩孟在第81次常务委员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本次抗台救灾工作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现就进步做好灾后救灾物资储备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避灾点以村、社区主要领导人为主要负责人,落实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做好避灾点建设和物资储备工作。

二、制度建设完善

各村、社区避灾点要制订避灾点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避灾人员守则,张贴悬挂防灾减灾宣传图片资料,做到宣传到位,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责任明确。要制订与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相配套的救助预案,明确避灾点启用的程序。对救灾物资要建立库存清单,物资进出需建立出入库台账。每年汛期来临前,各避灾点管理人员要对救灾物资进行清点,对所缺物资进行补充。

三、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及时补充

根据避灾点面积、布局等实际情况,明确避灾点安置人数。锦屏街道属中心城区根据上级要求村、社区避灾场所安置人数50人以上,避灾点储备物资数量为救灾安置人数的20%。救灾物资储备采取实物储备与企业协议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方式进行落实。物资类别为生活类(床铺、毛毯、餐具、洗漱用品、防潮垫),储备要求为实物加协议,食品类(方便食品、饮用水),储备要求为协议。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避灾点要进一步落实信息报送人员,加强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避灾点领导严格把关,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全面,上报至街道应急管理所(街道206办公室)。

 

联系人:黄德军,联系号码:0574--88501207,13605782929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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