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11-08 08:00:00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作者: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奉市监综〔2019〕76号 

各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协会:

为深刻汲取宁海“9.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宁波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部署,按照《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宁波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化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奉党发〔2019〕44号)及《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系统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的通知》(甬市监特[2019]271号)要求,结合我局职能,经研究,制定了《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1日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宁海“9.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相关领导批示指示及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宁波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部署,按照《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宁波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化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及小企业小加工作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奉党发〔2019〕44号)及《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系统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的通知》(甬市监特[2019]271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集中整治一批事故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提升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整治范围:本次全区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主要范围是全区危化品使用单位、“两小”企业(小企业、小加工作坊)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结合我局职能,本次百日大会战我局的工作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两小”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涉及市场监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二)整治重点

(1)特种设备重点整治以下单位: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分布式天然气相关压力容器,工业管道;液化石油气钢瓶及介质为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的气瓶充装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车站、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两小”企业使用的容易引起群死群伤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重点整治以下行为: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修理、改造)、非法使用(无证使用、无证操作)的;在用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或超期未检、超期未完成整改的;在用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未按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未按规定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使用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未按要求进行校验、检定的。

(2)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整治重点:涉及市场监管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对各相关部门(经信、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部门)、各镇街道、本单位排摸出的、移交(转办)的无照经营行为和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

三、工作措施

(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区里及市局要求,迅速在危化品使用单位、“两小”企业开展以特种设备安全、无证无照查处为重点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实施跟踪销号、闭环管理。对于安全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要责令停用设备并及时上报区安委办,对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职责范围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通报给相关职能部门,各所也要及时报给属地镇(街道)。

(二)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查处。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违法违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要依法严厉处置并予以曝光,同时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信用体系,确保有效整治。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要大力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依法落实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要求,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要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要在公众聚集场所广泛开展电梯安全乘用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和督促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运营使用单位加强相关管理和作业人员日常安全既能培训,遇到突发事件时能有效应对,确保安全。

四、实施步骤

本次大会战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10月底)。各所要按照局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梳理、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突出重点、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各相关科室要按照各级方案及上级局业务条线要求再细化百日大会战具体工作。本次百日大会战涉及特种设备的具体工作由特种设备科牵头、涉及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具体工作由信用监管科牵头,其余相关科室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深入一线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初-12月底)。要建立健全隐患闭环管理机制,进行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风险隐患防范措施。同时,要加强多部门联动,保持高压态势,对排查梳理的特种设备、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查处。对因多种原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协调处理。

(三)巩固深化阶段(明年1月初-1月20日)。在区安委办、宁波市局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对大会战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深化百日大会战取得的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联动。要充分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做好安全评估、源头把控等工作,加强与应急、住建、城管、旅游、公安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可上报区里成立的工作专班,申请部门联合执法,实现各监管主体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对其他部门、各镇街道移交的涉及我局监管职责的违法线索,相关科、所要及时介入依法进行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要从严从快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一些重大违法行为和普遍性、区域性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安委办。

(二)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渠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方式,对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进行广泛宣传报道,通过舆论引导企业提高安全意识、依法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同时,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三)注重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本次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好的做法,梳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固化排查、检查、整治工作及分类评价、双重预防等管理方面的做法,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本次阶段性整治结束后,形成制度化、常态化、高效化的工作模式,确保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持续有效治理。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认真做好本次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的信息报送工作,10月第3周起各所每周向特监科、信用监管科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办公室负责每周向区安委办报送工作信息,2020年1月15日前分别向区安委办、市局特监处、信用监管处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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