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区初中二年级和小学五年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0-01-14 08:00:00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作者: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奉教〔2020〕2号

各镇(街道)教办、各初级中学、各小学: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6月在全区初中二年级、小学五年级学生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区初中二年级、小学五年级学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需向区教育局普教科做好报批手续。

二、活动地点

宁波市奉化区滕头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三、活动时间

2020年3月2日~2020年6月3日。各校具体时间由滕头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排定,活动总量为初二学生3天2宿、五年级学生2天1宿。

四、活动费用

经物价部门备案,初二每生住宿费、餐费等合计为300元、五年级每生合计为200元,以上费用由学生自理。学生接送车辆由滕头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确定车队,接送时间、地点、车辆数等具体事项,将由车队负责人在活动前3天联系各校德育副校长(详见附件1:温馨提示),交通安全由所在学校具体负责。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根据(奉教普〔2003〕163号)文件精神向基地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并须随附低保证明,贫困生费用减免表见附件5。

五、保险事宜

全区初二及小学五年级学生到基地参加社会实践期间,由滕头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统一办理学生人身意外保险,费用由基地负责支付。

六、带队教师安排

社会实践活动期间,为确保安全,原则上每校选派1~2名行政领导总负责,每班应安排班主任老师带队。

七、其它事项

各校务必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详细告知家长,同时挑选好两名晚会节目主持人,根据班级数安排每班准备好1~2个节目(详见附件1:温馨提示)。活动前5天,各校须把学生名单(以班级为单位的学生名单,excel形式并注明性别、身份证号,详见附件3)、带队老师名单(注明性别,详见附件2)发到电子邮箱28518161@163.com。基地联系人:田玉铭,联系电话:28557768、13857439208,虚拟号222208,车辆联系等其他事宜详见附件的“温馨提示”。各完小的社会实践活动由相关中心学校负责落实。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全面落实新课程设置中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需要,是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需要,也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各校务必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安全第一,并积极配合基地,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附件:2020年初二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

小学五年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rar

初中二年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rar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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