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区新型肺炎防控办2号公告

2020-01-28 10:30:48 来源:唐山丰润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丰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2号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线索摸排的公告

目前,河北省已经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为加强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做好疫情线索全面筛查工作,公告如下:

一、丰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即日起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近期来自或去过湖北疫区,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的在丰人员相关情况。以上人员要主动到当地村(社区)登记,接受体温检测。

二、近期来自或到过湖北疫区的人员要主动采取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措施;与来自湖北疫区人员有过接触的,尽量不要去接触他人,要持续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14天,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要尽快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诊。

三、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全面疫情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线索。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和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工作。指定发热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对于不需要到发热门诊就诊的病人,由各村(社区)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村(社区)负责做好居家观察服务工作。

四、各级各单位、所有居民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调查,及时报告疫情相关线索,实行群防群控,联防联控。乡镇、街道负责对疫情线索进行排查核实,相关结果报区卫生健康局。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相关人员按规范流程筛查。对涉及疫情排查、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落实隔离措施等方面不配合,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鼓励广大居民积极提供线索。

联系电话:2534600(区公安局)

5155305(区卫健局)

联系信箱:frqgaj@163.com(区公安局)

wjjzzb5155305@163.com(区卫健局)

丰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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