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润区新型肺炎防控办4号公告

2020-02-01 09:51:01 来源:唐山丰润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部署,现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告如下:

1、取消丰润区民政局原定于2020年2月2日加班办理结婚登记的计划,其他2月14日、2月20日等特殊日子建议错峰登记。城乡居民准备举办结婚、订婚、满月、周岁、乔迁等喜事的一律停办或延期。操办丧事一律从简,所有殡葬服务机构一律暂停追悼会、遗体告别仪式等服务。办理丧事,必须向村红白理事会或者居委会报告,简化治丧仪式,不得安排乐队,不得办丧事酒席;缩短办理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天(含遗体火化、出殡时间);缩小治丧规模,原则上将参与人员限定在直系亲属。

2、丰润区范围内关停一切浴池、健身房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停止自发组织的广场舞、大秧歌等文体活动。暂停群体性宗教民俗活动,特别是赶集、庙会等活动一律停止。

3、需要办理行政审批事宜的群众,建议无紧要事项,尽量延期办理或者利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手机APP等客户端进行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4、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大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的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春季学期推迟开学。在开学日期确定前,不得提前开学和组织学生返校、补课,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培训、辅导、研学旅行、户外拓展、社会实践等线下培训活动。

5、区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暖、通信、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商场超市、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此类企业确需复工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丰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加强检疫排查和健康管控。所有企业复工复业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业;复工复业后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确保社会平稳有序运转。

6、严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乡厨等承办任何形式的城乡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预订的应取消或延期举办。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尤其是野生动物肉类)及制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7、丰润辖区内所有农村集市和自发市场,自即日起全部临时关闭,禁止一切交易行为发生。

唐山市丰润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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