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分局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2019-12-03 08:00:00 来源:抚宁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是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由国家规定的60日和30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不包括网上公示时间)。二是开展“不见面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企业可以通过市局网站链接登陆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网上备案。三是强化重点项目服务措施。履行一次性告知,实行重点项目动态跟踪制度,强化“提前介入、主动对接”措施,积极为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共审批新、改、扩建设项目50个,指导网上备案283个。(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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