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8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研究,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县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划型结果(见附件1、2)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4月7日至4月13日。公示期间参保单位如有异议,可下载填写《金塔县参保企业划型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向县人社局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县人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复核。
咨询电话:0937-4425770
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