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蔬菜大棚项目公开摇号公告

2020-10-21 08:00:00 来源:赣县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2020年10月17日区长办公会同意批准,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20年10月23日下午15:00在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项目进行赣县区吉埠镇蔬菜大棚项目公开摇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号项目概况

二、摇号办法

1、施工单位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企业或自然人;

1.2、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实力、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承接过同类型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大棚成功经验的施工队伍。

1.3、除常规摇号报名需提供的手续外,报名企业本次报名时还必须根据摇号需求提供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要写明以下内容,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并承诺在施工中兑现。

①材料要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提供大棚骨架材料、薄膜等主材的品牌名,厂家,型号及主要指标参数,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大棚骨架等主体钢结构质保期不低于10年、覆膜质保期不低于3年。

②施工队伍有保障,施工期限不超过40天,最迟竣工验收时间不超过12月2日。要写明施工队伍如何组织,施工主要技术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倒排工期的施工进度安排表。在其他地方有大棚在建项目的,必须如实写明地点和工程量,并承诺不因此影响进度和资金垫付能力。承诺推迟竣工时间的处罚措施和处罚金额。

③自身资金垫付能力及要求发包方的资金拨付方式。保证不转包,不拖欠材料款及工资等。

④施工工艺的控制。写明如何保证按图纸施工,必须承诺在原有设计图纸的基础上,能根据不同地形地貌等条件变化提供设计和图纸的合理化修改建议,以保证大棚功能的实现。

⑤是否具有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大棚的成功经验。需写明建设的时间、地点、规模、业主单位,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参与合同鉴证)。

1.4、公司需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3级及以上资质或赣县区农攻字【2020】26号文件关于印发《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采购需求》等四个参考稿的通知中部分在市内有成功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大棚企业名单在了解项目发布信息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报名,现场报名确认后的施工单位方可参与摇号。

2、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携单位介绍信、有关证书原件(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施工方案到摇号公告指定地点报名,并在规定期限内缴交摇号投标保证金(项目资金的2%),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出起3天截止。

3、审查和摇号。对报名参加摇号的施工单位先进行资格预审和实施方案审查,召开吉埠镇班子会集体讨论审查结果,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符合资格条件纳入摇号范围,不符合的一律不纳入。分为入围摇号和中选摇号两个环节。对符合条件报名家数3-20家的项目,直接进入中选摇号环节;符合条件报名家数超过20(不含20)家的,先进行入围摇号,摇出20家入围企业,由吉埠镇对入围企业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有关人员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企业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评价,当场从符合条件的入围企业中摇出1名候选中标企业,1名备选企业。对符合条件报名家数少于3家或者中标企业放弃或不履约等原因导致招标摇号失败的,须直接重新组织一次项目摇号,若两次招标摇号均无有效中标企业的按有关规定,由吉埠镇召开“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可采取直接发包方式确定承包商。

4、公示和签订合同。候选中标企业名单由吉埠镇根据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吉埠镇向中标企业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中标企业缴交履约保证金(项目资金的10%)后与吉埠镇按规定签订承包合同。(如有项目因上级政策原因调整,双方签订合同自动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合同条约)。签定合同及进场时间由业主电话通知,接通知后3天内签订合同并进场施工。如未按期签合同和进场施工的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将取消今后吉埠镇项目的摇号资格,同时上报区相关部门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5、本批次项目施工期为40天,不得超过施工期限。超过施工期5天,扣除项目资金2%;超过施工期10天,扣除项目资金4%;超过施工期15天,扣除项目资金6%,以此类推。

6、本批次项目原则上按施工图纸施工,完工验收按实际面积结算审计,不足面积部分,按43524元/亩(含税)扣除相应金额。

7、本轮项目公开摇号中,中标企业不得转包,一经发现转包给他人,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将取消今后吉埠镇项目的摇号资格,同时上报区相关部门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8、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财政所

账号:132189281000002259

开户行:赣县农商银行吉埠支行

9、有以下行为的公司及委托人将不能参加此次摇号:

①在以往吉埠镇公开摇号中选但弃标的公司及委托人;

②在以往吉埠镇公开摇号中选后但无故延后时间进场的公司及委托人;

③在以往吉埠镇施工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群众反映较差、不配合镇村工作的公司及委托人;

④中选后(含以前中选的公司),中选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换中选公司,如已更换的原公司则将不能参加本次摇号;

⑤在吉埠镇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不付的公司及委托人不得参与本次摇号;

⑥在赣县区中标2个蔬菜基地项目以上未完工的公司及委托人不得参与本次摇号。

10、镇纪委对摇号规则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如中签施工单位对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发现中签施工单位有弄虚作假等其他不良情形的将取消中签资格,并将取消今后吉埠镇项目的摇号资格,同时上报区相关部门列入施工企业“黑名单”。

11、摇号办法由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报名资格条件

预审合格的企业将电话通知参与摇号,入围企业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有关人员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企业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和评价。

四、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1日8:30至2020年10月23日11:00。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赣县区梅林镇茶山路梅林古镇10栋202(菜鸟驿站二楼)江西邦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15727637123

赣州市赣县区吉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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