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人民政府关于王科夫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2016-11-01 08:00:00 来源:赣县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免去:

王科夫同志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郭崇明、曾卫群同志的县公安局副科级侦查员职务;

卢普棠同志的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2016年10月28日

抄送:县委,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群众团体。

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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