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区府字〔2017〕198号关于谢德泽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2018-02-06 08:00:00 来源:赣县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赣区府字〔2017〕198号

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谢德泽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根据赣县干字〔2017〕73号、赣县干字〔2017〕74号、赣县干字〔2017〕8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谢德泽、谢晓铭同志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煤炭安全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继斌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邓芳荣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琳、王明发同志的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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