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占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经区政府第1届第3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刘占辉同志任区项目办公室主任(试用一年);
廖智斌同志任区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一年);
廖勤燕同志任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爱勤同志任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
聂晶同志任区会计管理中心主任(试用一年);
陈志红同志任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江华同志任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区人民政府驻南昌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官石生同志任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试用一年);
邱秀凯同志任区林政管理稽查大队大队长(试用一年);
曾海东同志任江西大湖江湿地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试用一年);
叶良材同志任区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刘泽民同志任区宝莲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一年);
免去赖志东同志的区人民政府驻广东(东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康同志的区人民政府驻厦门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勇同志的区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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